召車程式 擬推客貨車載客返工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2/17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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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繁忙時間,打工仔有時等3班車也未必能上車,召車程式CALL4VAN有意下月試推客貨車載打工仔上班的共乘服務,一晚已收近400人報名。公司言談間透露會收費,有載客取酬之嫌;有大律師指有機會違法。

本報致電CALL4VAN創辦人符棨朝,但未獲回覆。據了解,公司內部認為將「獨家試載」作為包車服務推出,就不會觸犯法例。

CALL4VAN前晚在Facebook專頁撰文,指每早有不少客貨車司機空車出九龍接單,上班族卻要迫巴士、港鐵轉數次車才回到公司,有意在下月推出「獨家試載」服務,只需湊夠3至4個人便可成團,呼籲有興趣者填寫網上問卷報名,回答出發地和目的地、最遲到達時間等問題。平台昨早再於fb發帖,稱一晚收到逾375人報名,成功配對22位乘客。

不少網民在留言問及載人會否觸犯法例,CALL4VAN前晚曾回覆稱:「絕對合情合理合法」,其後再無正面回應有關提問。惟問卷當中問及「你願意畀幾錢試用團載服務」,亦有人查詢價錢問題,CALL4VAN回應:「價錢要睇實際情況再報價,之後再傾」,有載客取酬之嫌,疑觸犯法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輕型客貨車是用來裝貨,不是裝人,客貨車的輕型貨車牌照只可載貨取酬用途,故客貨車載客牟利均屬違法;即使司機並非直接收費,例如乘客向油站支付油費,在法律上來說,司機有得益,也屬取酬載客。

若客人有貨物,是否不違法?陸稱不能取巧,有人會說:「我袋裏面有銀包,客貨車只是載銀包」,這仍是違法。他亦指若司機長期將洗髮水、沐浴露放在車尾箱,更屬妨礙司法公正,他表示要看是否有真正載貨需要,如客人在超級市場買了很多貨,須客貨車運送是可以的。

他續稱,CALL4VAN作為平台,提供機會連繫車主與乘客,有機會像Uber被控告協助及教唆的罪名。《道路交通條例》列明,任何人士如招攬或企圖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形式載客的輕型貨車,亦屬違法。雖然乘客沒有觸犯法例,但白牌車失去第三者保險保障,故陸不鼓勵乘搭。

運輸處未有評論CALL4VAN的做法是否犯法,亦未有回應包車服務合法與否,只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如使用輕型貨車以出租或取酬形式作載客用途,則屬違法。